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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哄
发布时间:2021-12-02 20:26浏览次数:
  • 难哄
  •    欧阳竹若这个人,从年龄可以称之为“女人”,从心理上则只能称之为“女孩”;或是和她的生活环境有关。她针对我的座右铭是:“我比你高一线!”通常是在这样的情形下说的:
     
        我把刚花了五分钟做完的一道高阶微分议程求解题题目推过去,下命:“做掉它!”十分钟后她抬起头来把小嘴一扁,像小鸭子一样扁着嘴长吐出一口气:“不做了!”我无声地一笑,她侧眼看我:“笑嘛?!”我提笔做下一道题,说:“自习进行中。”;
     
        或者在图书馆上机,她忽然凑过来说:“死机了。”我看看面前的显示器:“没死。”她坚持:“死了。”我动了几下鼠标,拉动窗体:“哪儿死了?没死。”她认真地说:“我的机子死了。”我强忍怒气过去一看,声音开始颤抖:“1、2、3……13!13个浏览器窗口!还在用‘金山’放电影!还有……‘画图’!你开这个干嘛?”她理直气壮地说:“保存复制下来的图片啊,你上次教我的。”我抱头呻吟:“你这个机盲……你以为这台机器的资源是无穷集合啊?!”接着是一串长度超过一百字的责骂;
     
        又或我将她自己创作让我鉴赏的作品——或曰作文——修改得体无完肤,再交还给她;
     
        再或在某一次二人对战乒乓球、羽毛球之后,或者篮球两分球入球率比赛二人组胜负决出后,我以绝对或半绝对的优势获得压倒性胜利;
     
        ……
     
        诸如此类情形之后,她第一个动作是愤然张嘴:“哼!我比你高一线!”言下之意是瑜不能掩瑕,尽管我植某人强她多多,仍改变不了她个子比我高的事实。
     
        通常测量,她161cm,而我是160cm;但我的头发只有1cm厚,不能和她浓密如林的长发相比,且她时不时地还穿双厚底或半高跟鞋,就致使她可以平视我眉毛上端。
     
        竹若说:“爱情是平等的。上天要你在智力上高过我一线,所以要我在身高上高你一线,不然我会自卑的;我自卑了,就不能做你女朋友了。”
     
        我说:“谁说你是我女朋友?”
     
        她说:“我要做你的女朋友,老天爷都阻止不了。”
     
        我说:“我只找杭州的,不要乌鲁木齐的。”
     
        她说:“为什么?”
     
        我说:“因为我的普通话不标准,因为自杭州出美女,因为金庸在那边……理由太多,恕不能说完。”
     
        * * *
     
        大二暑假从前天开始,我等同学基本上走光了,才出发回家。行李极少,人却多带了一个——欧阳竹若。
     
        一共有五个多少时的车程——我晕车。
     
        这车光在成都市区里堵车就花了一个多小时,转悠了一个多少时,污浊的空气,加上炎热的天气早将我的忍耐耗到临界。等到车子进了邛崃客运中心,我几乎连站直的力气都没了——这也是她能够“眼高于顶”的原因。
     
        我拉着她到路边行道树下荫凉处稍作休息,她坐在她那只大行李箱上以专家的口吻二流的眼光点评说:“这城市没我们乌市大。”
     
        我正处于精神萎磨的状态,唯静坐养神,一声不吭。
     
        那简直就是废话,邛崃只不是成才辖下一个县级市,乌鲁木齐堂堂省会,根本不在同一个级别。
     
        竹若东张西望片刻,忽然立起来:“我去买饮料。”
     
        我一把拉住她手:“我去,你没来过这儿,不懂这儿规矩,别把人家车撞坏了。”
     
        她好奇地问:“什么规矩?哦对了,你这个‘人’字发音又没准,舌头没卷好!”
     
        她是我的普通话“特邀”训练员,我只有俯首受教的份儿,解释道:“所谓规矩就是没有没有规矩,穿公路不用走人行道,驾驶员也不会像在成都市区那样守交通规则——简单的就这些。”
     
        竹若“哦”了一声,说:“那不是和在阳光城一样吗?不过不要紧,我就在这边买,不穿公路。”
     
        三分钟后她擒获两瓶矿泉水回返,一瓶还是冻至半冰的。她把没冰的给我,我皱眉:“我讨厌喝这个。”
     
        她白了我一眼:“可乐喝多了不好——坐好,别动!”我还没反应过来,一片冰凉从额头浸至心底,头晕哎吐感一下减却大半。竹若蹲在我面前,双手将那瓶半冰的矿泉水贴在我额上问:“舒服一点没有?”
     
        有一股冲动涌上脑袋,我却只闭上双目,淡淡道:“嗯,谢谢。”
     
        竹若说:“刚才卖水的那人说:‘小妹妹,你的普通话真标准,是北京人吧?’你猜我怎么回答他的?”
     
        我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山顶洞人。”
     
        竹若惊道:“咦?你又猜到了!我跟他说:‘大哥,我是山顶洞人。’怎么你总猜得到?”
     
        我说:“你听得懂他的邛崃话吗?我怀疑。”
     
        竹若又开始“母鸡下蛋”式地笑:“听过你的说话,就算一只猩猩对我开口,我也听得懂它说什么!”
     
        我又好气又好笑,作个气绝状,立起身来:“我去打个电话,你呆在这儿别动。”
     
        她已经扯出行李箱的拉杆:“我和你一起去。”
     
        二十分钟后,我们坐在往夹关的公交车上。
     
        竹若凑近低声问:“刚才你对你爸说带了三件行李,可是明明只有两件,还有一件在哪儿?”指着我的旅行包和她的行李箱。
     
        我艰难地与头晕对抗,痛苦地说:“第三件叫欧……欧阳竹若……”
     
        她“噗”地笑出声来,轻轻捶了我一下,抗议:“我不是行李!”前面坐的一个少妇大概听到我们的对话,忍不住笑了起来,还别过头来奋勇当先好地看了我们一眼。竹若的面颊刷地一下红到耳根,她偷偷地拧了我胳臂一把。我精神为之一振,奋余威“怒瞪”她,恶狠狠地道:“想死你直接说地干活儿,太君一定满足你的愿望,不用间接表达地干活儿!”她笑得扑倒在我肩膀上。
     
        被她的脸压着,真舒服。
     
        B
     
        农村是什么样的?这是欧阳竹若在我告诉她我来自农村后问我的第一句话。
     
        我说不清。
     
        我说有很多东西靠嘴是弄不清楚的,当然除了接吻和吃东西外。必须亲身体验才能有所领悟。
     
        所谓意会而不能言传。
     
        她捶了我一下,说去过农家乐,看见过活的鸡鸭。
     
        我嗤之以鼻,说去农家乐体验农村就像到火星上去体验冥王星的生活状态,用“南辕北辙”来形容都还不够,用“莫名其妙”则勉强够得上那意境。
     
        她满脸困惑地问我农村生活是不是很艰苦。
     
        我说:“对城市里长大的人来说,是;正如对在农村长大的人来说城市是个苦地方一样,空气、噪音,都像在垃圾堆里滤过一遍。”
     
        这是我的亲身感受——在市区站立超过半个小时,我都觉得头晕目眩。但我必须适应。
     
        然后她突然说要到农村看看。
     
        当时我心中怦然一动,因为不能确定她是真的只为体验一下农村生活呢,还是表示想去看看我父母或让我父母看看她。而我们之间的关系似乎还称不上是恋人,虽然经常单独在一起,口头上的对白在“喜欢”这意境前止步,身体上的接触限于手手相交或她的手与我的胸背间的捶击,我连轻轻拥她一下都没试过。机会不是没有,不过我总没把握罢了。在她面前,我的理性仍能压住感性。
     
        这并非易事。在我见过的新疆女生中,全是圆圆的脸蛋,就她有一张瓜子型的,灵秀之气止不住地从她眼眉淌出,仿佛新疆偌大一区,把灵气全注入了她的体内。别看她好像活着不靠大脑,那也就是在最亲密的朋友面前,略生疏一点儿的都可以清楚感觉到她的脑袋容量远比她的头颅骨大。就像我初见她时,就有惊艳加惊秀的感觉。
     
        我不是自卑的人,绝不会因为外表差了一截就有思想阻碍,她要做我女朋友,我完全没意见,但现实是爱情的手术刀,我希望她考虑清楚。
     
        于是我只说了一个字:“嗯。”
     
        * * *
     
        车外路旁渐渐由林木菜地稻田取代了工厂店铺楼房。路上看见一群鸡在寻食,竹若咋呼半天:“鸡耶!”后来看见两头牛拴在路边,她又叫:“牛!我见过!”最后过了平乐镇,看见一群扁嘴禽,她叫道:“鸭子!”我转头一看,大窘:“笨蛋!你见过脖子这么长的鸭子吗?!那是鹅!”她羞得扑在我肩上笑个不停。
     
        过了倒石桥,我们下了车。
     
        竹若游目四望,问:“你家在哪儿?”
     
        我指给她看:“那边,从玉米地上面看过去……哪个是玉米?……就是那高出水稻一大截,杆粗粗的那个……哪个是水稻?!……就是比玉米矮了一大截的那个!看过去!白瓦灰墙,有个小水塔的就是。”
     
        竹若说:“最后一个‘是’字你又没卷好舌头!就从这上面走过去呀?”指着路旁泥石小道。
     
        我笑了:“这还是天气好,如果下雨……”我望望从过新津就一直罩在天上的乌云,有一句话没说。
     
        这是城市人在农村遇到的第一个困难——衣食住行中的“行”。
     
        像我们这儿属于成都市的偏远地区,就算要实现城乡一体化也肯定是垫尾,行路难是浮在最表面的问题。
     
        我仍在想的时候,忽然一只柔软的手握住我左手。我一怔:“干嘛?”竹若轻轻说道:“我忽然有点怕。”
     
        怕什么没说出来,但不难猜到。我没说话,重重地反握了一下,冲她微微一笑,她也报以一笑。
     
        就在这时,一个熟悉至极的声音破入我耳朵:“剑娃儿!”
     
        甚至不用思考,我立刻条件反射地回应了一声:“妈!”用的是本地话。本地人叫年轻人常习惯只叫其名中一个字,并在后面加个连读的“娃儿”的音,两字念出来就如一个字一样。
     
        这儿叫我“剑娃儿”的只有一个人,就是我妈。
     
        我扔下包向声源处跑去。公路那边是白沫江,在路与江之间是一溜儿菜地,其中有我家的一块。
     
        妈果然在菜地里,手里还拿着刚摘下的茄子。我从路上跳下——公路比菜地高了半米多——说:“妈,你来讨菜啊?”妈眉开眼笑:“你老头儿说你今天回来,我来讨点菜给你弄饭。你不是说学校头吃不好,回来就要多吃点,看你都长瘦了。”
     
        “讨”者,摘也;“老头儿”者,老爸也。
     
        四个月没见,妈一点儿都没变。她笑着说:“我昨天就把床铺都给你收拾好喽,你……”她探头看了看仍在原处的竹若,神秘兮兮地问:“那块女娃儿是哪个?”
     
        以我脸皮之厚,也不觉发热,忙道:“你别要乱想,她是我们学校的同学,放假来耍哈子,住几天。你别要把人家吓倒了,就当成我以前高中的同学可以了。”
     
        妈怀疑地盯着竹若,又盯着我,小声说:“你别要骗我哦,那么好看的女娃儿,咋个儿可能随便就跟你回来?她叫啥子名字?哪里勒人?你喊她过来我看一哈。”
     
        女人的判断力真是可怕,尤其是当妈的,又尤其是有个已长大的儿子的——我只好喊:“欧——阳!过来一下!”趁机低声对妈说:“她叫欧阳竹若,新疆人。”妈没反应过来:“做啥?肉?”
     
        凭良心说“竹若”两字不用普通念既不好发音又念不出那意境,所以我只要说乡音就只叫她“欧阳”。
     
        竹若小跑过来,脸红红地对妈说:“阿姨您好,我……我是植渝轩的女朋友!”
     
        一句话刹时击倒两人,妈瞪我一眼,我则瞪大两眼,脑子云里雾里,不知所以。
     
        当着第三者这样说绝对与两人之间半开玩笑地说有着不同的意义——这还是她第一次当着别人说。
     
        后来竹若告诉我,这时我的脸刷地一下全红了,直红到脖子上,额头上连汗都跑了出来。
     
        直到回到行李处我才清醒过来,右手抓住旅行包,左手抓住行李箱底部横杠,冲竹若努嘴示意。妈抢着说:“我来帮你!”我忙道:“你别要管,等她来。”竹若已抓住行李箱上面提手,笑道:“是呀,这种事我们来就好了。”
     
        大约一百五十米的路程,竹若歪歪斜斜地走了半截才勉强适应。妈不住地叮嘱:“小心点!小心这边窝窝儿!有块石头挡到的!哎哟,别要摔了!”
     
        路上远远近近的人对我们行注目礼不止,竹若紧张而专注地瞧着路面,一手提裙摆,唯恐摔倒,全没注意旁人。妈则得意非凡,似恨不得全村人都来观看,边走边跟乡邻打招呼。只有我低着头,脸上滚烫,不敢看人。
     
        幸好竹若今天既没穿厚底也没着高跟,平底凉鞋助她过此难关。一路直到我家墙外,突然“汪汪汪”叠起,威势十足,吓得竹若一抖,慌忙四顾:“有狗!”我正和不远处一只寻食的母鸡互瞪,盘算此鸡必属吾家,闻声忙道:“别要怕!我们屋头勒狗,不会乱咬人勒。”妈早奔入门内,斥道:“咬啥子嘛咬……”
     
        狗被关进了空猪圈。我进门时,它正把前足搭在圈上望来,尾巴摆个不停,同时发出讨好的低吠。虽离开了这么久,它仍记得我这少主,眼力确是惊人。等到竹若探了半张脸进来,它立马振奋,虎虎生威地说:“汪,汪,汪汪汪……”竹若一句也不答,又把头缩出门去了。
     
        C
     
        在遇见欧阳竹若前,我从未见过在现实中是复姓的人。第一次见面时我就告诉了她这一点,她回敬说,她也是第一次知道世上还有“植”这么怪的姓。
     
        我听了只是微微一笑,告辞离开,心里却若有所失,因为认定这美丽的女孩与我的关系将止于此。结果只走出几步,竹若就叫住我,说让我加她QQ,我当时很平静地说:“聊天这东西,一旦加入了没有情感的介质,就失去了它的味道了。要聊天的话可以直接找我,如果有时间我一定奉陪。”
     
        后来竹若告诉我,开始她对我只是有一点点兴趣(当时她用拇指和食指的间距作比,约1厘米宽),因为少有人像我一样见了她还那么冷静,一点也没表现的欲望;而我最后那段话却让她兴趣大增(这时她把拇食二指绷直,约有10厘米宽),因为她觉得那话太有道理了。
     
        再后来她又告诉我,其实最让她奇怪的是,居然有人对她的名字比对她本人更感兴趣。
     
        在大二上学期完结前我们已见过十多次面,距第一次见面隔了两个多月。
     
        其间她告诉过我她最怕的是蛇,连带蚯蚓、泥鳅等长形生物都怕;下来就轮到狗,原因是她被狗咬到过。
     
        她说:“疼死我了那时!”
     
        但我没记住这一条,因为在学校里遇到狗儿时,她都很有兴趣,常逗它们玩儿——我忘了那些都是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宠物小狗,就算让它们咬上一钟头,也咬不痛的,更不用说痛到“死”的高境界。
     
        直到见到我家的狗,我才想起并明白过来,她怕的是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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