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划网:写字楼装修设计之装修公司违规处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0-07-21 09:19浏览次数:
上海企划网:写字楼装修设计之装修公司违规处理细则
上海装修公司在对漕河泾写字楼二次装修期间,应遵守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为违规,除必须立即停止违规行为之外,项目有权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1. 施工期间不佩戴人员出入证的,扣款50元/人。
2. 施工区域内发现有吸烟现象的,扣款50元/次。
3. 未经批准,擅自搭乘客梯,或利用客梯搬运材料的,扣款50元/次。
4. 擅自留宿或未经同意超时滞留物业管理区域的,扣款200元/次。
5.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喧哗导致业户投诉的,扣款500元/次。
6. 擅自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电炊具、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的,扣款1000元/次。
7. 将建材及建筑/生活垃圾堆放于非指定地点的,扣款500元/次。
8. 未按规定从事产生噪音、振动、粉尘、异味作业的,扣款500元/次。
9. 未按消防规范放置规定数量的有效灭火器的,扣款500元/次。
10. 因施工不当损坏项目财物的,扣款500元/次,损失按实计算。
8. 施工期间,擅自接驳临时电源或者临时用水(包括消防用水),扣款2000元/次,能耗损失按实计算。
12. 未按规定动用明火的,扣款2000元/次。
13. 施工期间,违反项目管理规定,且不服从项目人员管理的,扣款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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