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可参考下列几点填写:1、一般填写出生地。2、填写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3、填写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
籍贯填写规范:
第一种,一般填写出生地。写到县(区)一级就够了,比如:上海市浦东区。或者:安徽省阜南县。
第二种,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比如;上海(沪)。或者;浙江(浙)。
第三种,注意;籍贯是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并不是现在住的地方。
第四种,注意;籍贯也不是户口本的所在地,比如我们之前在湖南出生后来户口迁移到北京去了(那么我们的籍贯依旧是湖南的“湘”)而不是北京的“京”。
第五种,籍贯一般都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系的。这个要因人因事而异。一般我们填写表格上的籍贯直接写省市的间写就可以了。
籍贯是祖居地或原籍,指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
祖籍地是一个家族族群认定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出生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出生地。一些已经离开了祖先的出生地或已经离开了家乡的人,他们的后代,仍然追溯祖先的出生地或祖先的家乡(即祖籍)来作为自己籍贯。原籍指的是某人迁徙到某地前的某人原来的籍贯。户籍地并不一定是这个人的祖籍地或籍贯地。
籍贯一般从父,个别从母系的;从祖籍,祖籍是指祖辈的长久居住地,按地域划分。
参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举个例子,张三此前户口在四川,出生地是湖北,祖籍(曾祖父辈及以上)是湖南,如今户口从四川迁到了北京。他的籍贯准确说是湖南。经常使用的XXX人,其中的XXX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而不是户籍地,比如“湖南人”,指的就是某人的籍贯地是湖南,是湖南的人,而不是说某人的户籍地是湖南。
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县。如重庆市黔江区正阳街道200号只需填写为:重庆黔江。
通俗来说,就是籍贯与户籍并不相同。籍贯就是老家(家乡),而户籍则是户口的所在地,即归哪里的派出所管辖。籍贯一般是从父的出生地,与户口本上的户籍所处地一致,一般只需要具体详细到市,无需写到县级地。例如:上代是北京人,现住广东,而现在在上海并入了户口,那籍贯是北京,户口所在地是在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