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教师节是1931年。当时,教育家邰爽秋、程其保等在南京中央大学集会,发表要求“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议定6月6日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不久,国民党政府先是同意6月6日为教师节,后又将教师节改为8月27日(孔子生日)。建国后,中央人民政府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教育部通告各地教育工作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1951年全国教育工会成立,教育工作者被确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951年4月19日,教育部长和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发表书面谈话,宣布“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由于这一天缺少教师的特点,执行的结果并不理想。特别是1957年以后,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教师不受重视,教师节实际上已不再存在。 鉴于“六·六”教师节是教师自发组织设立的,国民党政府没有承认,1939年决定另立孔子诞辰日8月27日为教师节,并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把5月1日国际劳动节也作为教师节。由于各种原因,教师节实际上逐渐销声匿迹了。12月15日,北师大钟敬文、启功、王梓坤、陶大镛、朱智贤、黄济、赵擎寰联名,正式提议设立教师节。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197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