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直辖市不是5个,而是4个: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最重要省级行政区,此名称主要被中国、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国家所采用。字面意义,是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城市。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
成立直辖市主要要具备以下条件:
1、明显的区位优势和经济政治优势,在国内主要城市中经济体量靠前,直辖后能够辐射,带动整个地区的经济的发展,且应与原有直辖市保持一定距离,例如原省属时期的重庆市为计划单列市,国内政治经济地位较为突出。
2、人口不少于200万人,且是所在区域最大的城市,因为密度人口是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
3、非省会城市优先考虑,且城市和人口规模经济体量综合实力等超越所在省省会城市,长期居省内第一位置。
4、省会直辖后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负省会职责。
5、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至少达到自足水平,便于往后政府调控。
6、尽量不破坏所在省的行政版图。
截至2022年3月,中国共有四个直辖市,分别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
我国现有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4个直辖市。
直辖市属于省级行政单位,是直属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级行政单位。
直辖市作为行政单位,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定义,即使在中国大陆的直辖市,和台湾省的“院辖市”也不同,基本的定义是,一个普通的行政单位(详见特别行政区),面积可以小至一个人民政府,一个市,一个镇,甚至一个村,不过对于多数国家而言,直辖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选举机制,从而选出直辖市的领导人。
中国的直辖市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一样均为最高一级行政单位,因此行政地位与省相同,但是管辖区域与地级市相同,管辖区,县,自治县等。
以上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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